2007/11/17 23:07
 

11/15大姐的台北友人突然來訪,帶著他家的狗兒子-小熊來我家玩.

聽說他不想養小熊了.

希望我們若喜歡就接手養.

小熊才四個月大.

是他的前女友和他一起去狗店買的.

可是分手後兩人都不要狗兒子了.

 

女方走的很乾脆,一點回頭意願都沒有.

男方對狗狗有點沒皮條.

老家做餐飲又不便養狗.

小熊很小,很可愛會跟人走,很有活力又會撤嬌.

 

可惜他愛黏小Q,會欺負小Q.

不然兒玉不介意養兩隻狗.

 

希望小熊主人好好養大.

小熊

男女談戀愛為什麼一定要養隻狗?

希望大家不要再買狗狗.

用認養代替購買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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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200310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