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SC04509DSC04510  

6/10 收到郵局掛號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寧心抽中~只買了一組(用抽獎中的711禮券)

寧心說她活動一開始就看到了

但因為兒玉不喜歡吃巧克力  所以沒說

抽了二次才買了參加-->最後一次抽中

 

【金莎榛愛好禮獻媽咪中獎通知】

 

您好!感謝您熱情參與《金莎榛愛好禮獻媽咪》活動。

恭喜您!於本活動中獲得:飯店下午茶券四張

中獎名單已公布於活動網站:http://www.ferrerotw.com.tw/rochermday/prizelist.php?chk_date=2015-05-13

幸運得獎者可從北、中、南區選擇其中一家飯店,與媽咪一起共享最棒的午茶時光!

 

1.       依活動辦法規定,活動小組需先審核中獎人相關資格是否符合,故需煩請得獎者於收到中獎通知後,將贈品領取單(需本人簽名)及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檢附中獎發票正本,以掛號方式寄至『台北郵政21-54號信箱,金莎母親節活動小組收』,並妥善保留郵局掛號收據作對獎憑證。

*該發票需為活動期間於7-ELEVEN購買金莎巧克力滿150元之發票,並載明所購買品名及購買金額,若得獎發票未載明產品相關資料,需再出具此發票對應之購物明細正本(載明產品購買資料),連同發票正本郵寄寄回,否則將視同喪失參與抽獎之資格。

2.      獎項兌換截止日為2015/05/20 (以郵戳為憑),中獎者需於該日前備齊以上相關文件,以掛號寄回『台北郵政21-54號信箱 金莎母親節活動小組 收』始得領獎,逾時恕不予受理。

*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價值介於新台幣1,001~20,000元者不預扣繳機會中獎所得稅,但須申報機會中獎所得,活動小組統一於本活動結束年之隔年1月代為申報並併入個人所得。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者,主辦單位將於中獎人預付中獎品項價值10%稅額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為20%之稅額後始核付獎項。102年度起不寄發扣繳憑單。

3.      活動小組收到贈品領取單及中獎者相關資料後,經活動小組確認資料無誤,統一以郵寄/宅配方式寄出獎項。

 

 

活動客服專線:0800-717-555

週一至週五10:00-18:00 (12:00-13:30為午休時間)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u200310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