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票外一章

選舉的衍生物~買票~

偶然和牙醫談起了去打拜票電話

醫生說出了十幾年前的往事

那時他剛搬到現在的家來

鄰居某天早上問他:[有沒有拿到某候選人給的500,鄰長早上發的]

他才知道00里某候選人有來買票,一人500.

然後他登門向鄰長要錢問說:[我的500元呢?不是一人500,我的你黑走嗎?]

鄰長支支唔唔說:[沒啦!我想醫生是高知識份子,不會接受這種事,沒送出去的錢會還給候選人,不會黑掉的.]

醫生最後拿到了2人份共一千元和太太去吃了大餐,票當然沒有投給那位候選人,從此都不投給那位候選人,跟兒玉說時還說他才不支持000候選人那個大流氓!

 

不過買票+賣票都是不對的!

兒玉在大專上課時曾和一位有政治狂熱的老師談論過~選舉買賣票的法律問題~

1.      買票的候選人有罪..當選無效!

近年來抓賄選還有最高一千萬的獎金;聽說沒人領到過;兒玉覺得會有錢沒命花!!

根本不可能和電視抓賄選廣告演的一樣

有四個人坐在大樹旁泡茶,郵差伯伯來送信;三個人是法院通知,一個人有抓賄獎金可領,四個人還是老朋友.親戚;真是桃花源理想國,現實世界中那個勇敢抓賄告密者,變成無名屍比較有可能吧

2.      椿腳有罪

兒玉覺得為虎作倀死有餘辜!

以前有老師和伍澤元同鄉,她不懂為什麼大流氓魚肉鄉里,怎麼還屆屆當選,就是椿腳的功勞呀

3.      收賄者有罪

不管有沒有賣票,收了錢就是有罪的共犯

雖說如此兒玉好想被人買票

真的從沒有來向兒玉買票過我算高知識份子嗎?

2007/08/06 2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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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200310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